海报新闻
海报新闻评论员 熊苗
在“刘学州被网暴案”开庭的当天,“两高一部”(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)正式发布专门针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司法政策文件,即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引发一片叫好之声。
近年来,从刘学州到网红“管管”、“粉发女孩”、武汉坠楼妈妈,被网暴压垮选择自杀的悲剧一再上演,网暴的危害越来越大,惩治网暴的呼声越来越高。《意见》的出台,让网暴更清晰地被刑法“照射”——什么网暴行为适用什么罪名,哪些情形要从重处罚,《意见》说得明明白白;怎么解决自诉取证难的老大难问题,什么情况可以自诉转公诉,一目了然;甚至怎么区分网暴和正常的评论、批评,《意见》都给出了明确答案。《意见》说得越细,可执行性就越强。
从严惩治,切实矫正“法不责众”的错误倾向;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、组织者、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;构成犯罪的,刑法来治,不构成犯罪的,行政处罚来治——惩治网暴,法律携手并进,无缝衔接,反抗网暴将不再无力、无奈,维权道路变得清晰、维权手段变得有力。
从前一拥而上、一哄而散的网暴,仰仗的就是“法不责众”的马甲,没了马甲,网暴就只能在刑法面前“裸奔”。只有一次次用惩治事实证明,才能让网暴者谨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谨记要为自己说过的每句话负责。法律的拳头有了,落下只是时间问题。
责编:牛乐耕
审核:李士环
责编:李士环